01 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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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说 明
本文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编写。 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对符合起草条件的,应当按程序申请批准后,制定本文件。
一、制作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应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并提交批准报告,并根据被审查调查者的具体身份,分别按照立案审查调查批准权限报批。 其中,被审查调查者属于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按程序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考核对象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按程序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考核批准后,制作本文件。 对党组织立案审查违纪,按照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审查权限申请批准后,制定本文件。
二、制作程序
一、本书第一联应填写“批准人”批准《立案决定书》的领导人姓名; “审批时间”填写领导同志批准《立案决定书》的日期; “承包部门”具体填写负责案件审查的室或审查组的名称; “负责人”填写参加案件审查的工作人员姓名在“填写时间”填写建档日期“填写人”填写责任制发文工作人员姓名。
第二,本文件第二联的落款日期填写领导同志批准《立案决定书》的日期,与第一联的“批准时间”一致。
三是以案立案的,经审查确定相关责任人后,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的,确定被审查调查人事项按照立案审查审查权限申请批准,或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给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本文件第二联向被审查人发布后附卷,无需抄送被审查人所在党组织和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使用立案通知书向被审查人所在的党组织和有关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立案决定。
五、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依法定罪等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中国共产党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 一般不履行立案手续,发现其他违纪问题需要审查的,可以依照程序制作本文件立案审查。
六、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是否同时在纪检机关党纪和监察机关政务中立案,实践中一般把握如下: 在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认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同时党纪、政务立案,是最规范的立案处理模式。 通常对中国共产党被审查调查者采取留置措施同时立案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依法采取只能由监察机关行使的扣押、扣押、冻结、搜查、通缉、讯问等调查措施,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立案被审查人党纪后,发现被审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根据调查工作需要,依法采取只能由监察机关行使的留置、搜查、讯问、通缉、冻结、扣押、扣押等调查措施,畅通检察机关被审查调查者在调查中逃逸的,应当依法留置,决定通缉的,无论党纪是否立案,应当在通缉前或者同时办理政务立案手续。 上级纪委、监察委员会常驻纪检监察组已经党纪、政务立案,根据案件管辖规定,委托相应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嫌疑的,该监察机关仍应当政务立案。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对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被审查调查者已经按党纪立案的,拟给予其政务处分的,可以视为按党纪立案的同时已经按政务立案,不再办理政务立案手续。 政务立案的,拟给予党纪处分的,在政务立案的同时视为党纪立案,可以不办理党纪立案手续。
三、注意事项
本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编写。 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对符合起草条件的,应当按程序申请批准后,制定本文件。
02 政务
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应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并提交批准报告,并根据被审查调查者的具体身份,分别按照立案审查调查批准权限报批。 其中,被审查调查者属于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按程序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考核对象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按程序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考核批准后,制作本文件。 公司因涉嫌职务犯罪进行立案调查的,按照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应的批准权限申请批准后,制作本文件。
二、制作程序
一、本书第一联应填写“批准人”批准《立案决定书》的领导人姓名; “审批时间”填写领导同志批准《立案决定书》的日期; “承包部门”填写具体负责案件调查的室或审查调查组名称的“负责人”参加了案件调查
工作人员姓名;“填发时间”填写制发文书的日期;“填发人”填写负责制发文书的工作人员姓名。三是本文书第二联向被调查人宣布后附卷,不需要抄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和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而是通过使用立案通知书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和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立案决定。
四是对人民检察院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裁判等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对象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一般不再履行立案程序,但发现其他违法问题需要调查的,可以按程序制作本文书立案调查。
五是关于立案依据填写。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立案依据可填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监察对象涉嫌非职务违法的,立案依据可填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对非监察对象(含单位)涉嫌职务犯罪的,立案依据可填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六是关于立案事由填写。根据立案对象、问题性质的不同,对立案事由可分别填写为“×××涉嫌职务违法”“×××涉嫌×××犯罪”“×××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或者“×××涉嫌行贿犯罪”“×××涉嫌共同××犯罪”“×××涉嫌共同职务犯罪”“×××涉嫌违法”。
七是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监察机关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按规定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八是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监察机关可以对其立案调查;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按规定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符合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本文摘自《纪检监察文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