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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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凌如
北京的蔡先生和男朋友去登记结婚了,发现他和一个上网的陌生男人有“结婚经历”。 差点毁了初恋的蔡先生来到浏阳找理由……
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姓名权纠纷案。
北京女子“被结婚”
千里来湘维权
今年30多岁的蔡先生来自北京,工作生活都在北京。 2019年,她本想和交往多年的男朋友结婚,但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被工作人员的话愚弄了。
“工作人员说我是再婚。 办理新的结婚手续需要提交离婚证明。 ”蔡先生说,自己一直未婚,没有和别人办理过结婚手续,但民政系统显示她的婚姻状态是“离婚”。
谈判结果,蔡先生提取了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 据了解,2010年2月22日,蔡先生与浏阳籍男彭老师注册“结婚”,生下一名女子,但由于感情不和,于2013年2月17日协商离婚,并注册“离婚”。
蔡女士突然变得无知,仔细回忆后,她突然觉得自己在2009年10月丢失了身份证。 “我丢的身份证一定被滥用了。 ”蔡先生多次解释,但男朋友怀疑信,当天也没能结婚。
“这件事严重影响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蔡先生不顾家人的劝说,决定到千里之外的浏阳去探索到底。
2019年11月24日,蔡先生来到浏阳,在浏阳市民政局很快证明了自己的猜测。 “因为民政系统内剩下的结婚登记者的身份证是我丢失的。” 随后,蔡先生向浏阳警方报告了事件。
未婚妻未达法定年龄
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婚姻
接警后,浏阳警方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嫌疑,对蔡先生和注册“结婚”的葛家镇男鹏老师进行了调查。
案发后,彭老师向前妻罗某谎报蔡先生身份信息,如实供述与自己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违法事实。
原本,2009年10月,蔡先生丢失的身份证,正好被在北京工作的彭老师捡到,但他并不打算归还,而是将蔡先生的身份证带回浏阳。
“当时,我并没有想拿别人的身份证做违法的事。 此后,未婚夫未婚怀孕,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我赶紧让未婚妻伪造蔡先生的身份和自己登记结婚。 ”彭老师表示,使用蔡先生的身份证登记结婚,只是为了确保孩子平安出生,并无恶意,对蔡先生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深感内疚,想道歉,但蔡先生赔偿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2万6000元
同时,罗先生辩称,伪造户口簿和身份信息系彭老师想到的馒头创意,不是她的主观意愿,虚假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她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判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撤销婚姻登记信息
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并依照规定改变,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彭老师、罗先生为了逃避国家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限制,达到领取结婚证的目的,利用原告蔡先生的身份证伪造蔡先生的户籍网页,由罗先生冒用原告身份到彭老师和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两被告的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而且严重干扰了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的管理秩序,导致蔡先生和彭老师之间的婚姻不成立。
另外,原告已经冒充他人结婚登记,不能马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受到男朋友的误解,原应向被告提出道歉、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并予以支持,限鹏老师罗先生依法向蔡先生书面道歉
该案庭审结束后,浏阳市人民法院向浏阳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自行撤销市民政局2010年2月22日作出的长浏结字XXXX号婚姻登记行政行为,以及2013年2月17日作出的XXXX号离婚登记行政行为。 目前,两条婚姻登记信息已被依法撤销,蔡先生获得清白。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纳入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具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民政部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的,应当审查相关情况,符合条件的
此外,民政部门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要求,将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及时列入婚姻登记领域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由有关部门共同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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